合肥滨湖会展中心商业街用房招租公告
时间:2024-10-31 16:12:31 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E202-E204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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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 |
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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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
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招租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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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督部门 |
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1-6579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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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期限 |
1.报价期限:自2024年 10月31 日至2024年 11 月 4日16时止。 2.开标日期:2024年 11 月5日10点30分。 3.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锦绣大道3899号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行政419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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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房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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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产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E202-E204 |
二层 |
钢混 |
257 |
3 |
7.4016 |
1. 房产坐落位置: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二楼E202-E204租赁项目。 2.房产权属情况:租赁房产无权属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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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租赁 用途要求 |
1.出租房产的用途为办公,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态,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房屋内均不得从事废旧物资回收、游戏电玩等经营,室内不得使用经营明火、不得经营或存放化工类产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产开展经营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自身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全权承担。 3.本项目仅供办公使用;乙方承租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管理,场地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场地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 4.本项目装修免租期只针对装修商铺,如无需装修计划及施工,不享受免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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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保证金支付 |
1. 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2. 履约保证金为六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在《承租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合作意向金6168元,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转为租金,未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请以转账的形式缴纳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690188000476007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转账备注信息: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二楼E202-E204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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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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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2. 意向承租方截止招租投标期间未有重大经营风险项或未有诉讼;意向承租方实际控制人未有失信行为或其相关联企业未有重大经营风险项及诉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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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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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招租公告约定时间内前现场勘查出租房产,就出租房产相关情况主动向招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产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确认房产的位置、范围、面积、现状和业态规划等并认可出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招租公告所列示的房产建筑面积为第三方专业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房产租金以该面积为基础进行计算。房产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产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产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产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产主体结构,承租方应按要求立即恢复原状,给招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产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产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政策性减免的除外)。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产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此种情况不视为招租方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使用履约保证金抵扣应交未交的相关费用。 8.《房产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应在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前全部拆除恢复租赁前原貌交付承租方(承租方有要求不拆除的除外),不得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应在《承租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招租方原因导致签订时间延迟的,则相应顺延)。 10.本房产按现状交付,请仔细了解房屋属性以及消防改造、备案等事项,后期如需消防备案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产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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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向承租方参与方式及项目报价报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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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可登录(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网站,在信息发布页-通知公告栏查看招租公告。或登录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在信息发布页查看招租公告。 (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网址:http://www.impastoitalian.com 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hfhuizhan.com/tenderNotice/tenderNotice# 2.意向承租方在场地集中勘查期限内前往招租房产进行勘查,并签署《场地勘查记录表》;超出时间不再接受勘查需求;如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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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登录政文会展网站https://www.hfhuizhan.com/下载附件《招标报名信息表》完整填写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发送至邮箱:94221941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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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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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如符合招租定位的多家意向承租方报名,则须实行比价或竞价的方式筛选出最优承租方;如符合招租定位的只有一家报名,则采用一次性报价,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本项目最终承租方。 本项目意向承租方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招租方进行报价,最终,最高报价且符合招租要求者确定为承租方。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本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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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意向承租人需提供的报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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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单及委托代理人相关材料;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应提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例如:承租方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信用信息)。 3.房屋租赁报价表。 注:1、房屋租赁报价表、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书(范本)请从招租公告内下载。 2、意向承租方报价相关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并密封包装,包装上标注“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主展馆二楼E202-E204房招租项目”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材料的送达 (1)送达时间:在招租报价期限内2024年11月5日10点30分前(工作时间)送达; (2)送达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锦绣大道3899号滨湖会展中心办公楼419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报价材料,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拒绝接收。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05790291,15855171773 (注:如电话未能及时接听,可发送短信予以告知,方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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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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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确认及发送《招租确认书》 |
1.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在确定承租方后,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将在(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及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招租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 2.结果确认后将电话通知承租方并现场签订招租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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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告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锦绣大道3899号滨湖会展中心办公楼419室。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4.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5.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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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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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招租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方,应于招租报价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2.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招租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招租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需查勘场地,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招租方工作人员进行查勘。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790291,15855171773 4.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5.在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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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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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商家需自行评估参与本次招商的预期风险及收益,参与政文公司招商视作认可政文公司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解释权归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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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场地现状图(以实地勘查和最终交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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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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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价单及委托代理人相关材料(范本)自行下载 详见附件 |
附件:公告详情